徐州木质防火门的制作要求:
1)门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。组装框架和风扇时,榫槽应紧密嵌合,用胶粘剂粘接,用胶楔加紧。
注:在潮湿地区,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,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。
2)制作胶合板门(包括纤维板门)时,框架和水平波纹必须在同一平面上,表层、框架和水平波纹应加压胶结。水平波纹和上、下冒头应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,防止受潮脱胶或膨胀。
3)门的生产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:
(1)表面应净光或磨砂,无刨痕、毛刺和锤印。
(2)框架、风扇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,切角、拼缝应紧实平整。
(3)小材料和短材料胶合门、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得脱胶。胶合板不得刨透表面单板和缝隙。
(4)门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.1-1的规定。
4)当条件具备时,门扇与框组合组合,装入所有的小件五金件,然后成套安装。一般来说,首先要安装门框,再装门扇。
5)制好防火门后,应立即将底油(干油)一遍,以防受潮变形。
6)门小件的安装,应遵守以下规定:
小型五金件应安装完整,定位合适,固定可靠。
(2)合页距门,下端宜取1/10高,并避免上下冒头,安装后要灵活地进行安装。
(3)小件用木螺钉固定,不可用钉子代替。首先要用锤子打进1/3的深度,然后拧入,禁止打进所有的深度。使用硬木料钻孔时,必须先钻2/3深的孔,孔径是木钉直径的0.9倍。
(4)在中冒头和立杆结合处不应安装门锁。
(5)门拉起应低于门高中心位置,门拉手应在离地面0.9~1.05m之间。